
公告日期:2025-04-2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于增彪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经济(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退休),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历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会计系主任(1993-1999);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4-2021),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委(2005-2024);曾先后担任 20 多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的独立董(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SZ.300374)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 9月至今,担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SH.688586)
独立董事;自 2022年 11 月 7 日开始担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SH.603737)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参加 2 次;召开董事会 6 次,
本人实际参加 6 次,通讯方式参会 6 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赞成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投弃权或反对票。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议案,了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及合规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此外,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真履行职责。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发展战略等,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二)公司调研及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借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之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围绕公司战略、业绩表现等方面进行调研讨论, 表达了专业、独立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此外,本人也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亦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与公司有关的市场报道,进而在了解公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公司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汇报,切实履行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 本人要求公
司内外部审计团队扎实做好现场审计工作,充分践行全面、严谨、审慎原则,确保做好定期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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