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
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余强,管理总
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
截至 2024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6 名、注册会计师 694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2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11 月对公司 2024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
工作,2025 年 1 月中旬正式进场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
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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