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体为: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独立董事范文先生和董事长姜银台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为: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1 月 31 日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机
构独立性、确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7 日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19 日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
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3 日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审计的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财务信息的审核与披露,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等。
四、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关于审计机构的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二)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立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立信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立信进场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立信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后,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在公司管理层回避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举行了沟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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