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8:17:23 股吧网页版
岱美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岱美汽车内
公司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逸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康泽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3 号),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07.939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0,793.9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698.98 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中信建投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中信建投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易所备案。
案。

中信建投证券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常沟通和定期回访,针对持续督导事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项专门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有关事
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违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当事人违法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违背承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诺的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已督促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公司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已督促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有效金使用、关联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