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58%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章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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