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
君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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