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同时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董事会同意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鸣志国贸”)
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松下中国”),自 2026 年 4 月 1 日
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间,就电子元器件交易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
的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鸣志国贸在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松下中国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履行,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无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鸣志茵德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被担保人上海鸣志茵德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2 月 27 日下午 14:30 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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