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鸣志电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国投证券通过与鸣志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外部审计机构等沟通和交流、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 02523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审慎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1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2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105,61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7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80,351.77 万元(包含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660.95 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373.00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58,136.57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 4,181.2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79,279.00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5,659.5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351.77
其中: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81.25
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8,136.57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部分) 10,660.95
项目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部分) 7,373.00
减:项目结项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 4,586.75
入、理财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部分)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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