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5:47:07 股吧网页版
朗迪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时,公司取消监事会。

二、变更公司住所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变更为“浙江省

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 188 号”,变更后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公司实

际经营地址未发生变更。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事宜,并结合《公司法》《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运作需要,公司拟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废止,具体

内容如下:

序 制定 审议批准机构
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董事 股东
会 会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 √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 √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 √

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

11 《总经理工作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