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时,公司取消监事会。
二、变更公司住所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变更为“浙江省
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 188 号”,变更后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公司实
际经营地址未发生变更。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事宜,并结合《公司法》《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运作需要,公司拟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废止,具体
内容如下:
序 制定 审议批准机构
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董事 股东
会 会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 √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 √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 √
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
11 《总经理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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