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可慧)
本人作为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应可慧,女,中国国籍,1972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16 年 6 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从事管理六级岗工作(未担任处级干部实职);同时担任宁波宇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认真研读会议
文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4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出席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的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应可慧 8 8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其他委员会委员,在 2024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6 次,实
际出席 6 次,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和其他委员一同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 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程序。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保事项、内审部工作报告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
际出席 1 次,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同时审议并同意了《关于<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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