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相关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1、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财政部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8 号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2、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相关会计处理,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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