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1.8 亿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38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15.5 亿元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11.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 15.5 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1、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拟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下同)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6 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 9.2 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