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冻结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性质 账号
金额(元)
佛山石湾
中国银行佛
鹰牌陶瓷 基本户 678*******886 19,012,650.96
山石湾支行
有限公司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了解,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主要系石湾鹰牌与江苏中晶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诚家居”)就《中南置地全国项目工程居间合同》项下的居间费等款项支付存在纠纷所致,中晶诚家居就上述合同纠纷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为:(2025)佛仲字第 2643 号),并将石湾鹰牌作为被申请人,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 19,012,650.9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5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6.75%。目前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以上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对于中晶诚家居的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持有异议,并正在积极开展应诉工作,但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生效裁决为准。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正常仲裁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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