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7:46:28 股吧网页版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年。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决议通过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吴启超先生、沈耀亮先生、陈贤伟先生、宋岱瀛先生、冷娟女士、曾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李云超先生、罗琴女士、张勃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启超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MBA。曾任职于广东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佛山城区公司,先后担任勤昌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城区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创办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禅商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佛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参股公司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的社会职务主要有佛山市禅城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佛山市禅城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佛山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发展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佛山市家居产业联合会执行会长、佛山市大埔商会高级顾问、禅城区经济发展企业智库的总召集人、佛山市企业联合会、佛山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被评为“2024 佛山市企业发展年度人物”、“禅商脊梁”、“卓越企业家”、“禅城区最美劳动者”、“拓荒人物”,曾获“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暨光彩事业贡献者”、“佛山市创新领军人物”、“佛山市创业杰出人才奖”、“禅城区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吴启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