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和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和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承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762,6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2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179,854.12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6,132,075.47 元,其中 1,886,792.45 元已先行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 210,934,571.10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24年10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34,636.1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7,313,14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约定。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 157,004,877.51 元,投
资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 实际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万 投入金额(万
(万元) 元) 元)
1 年产 2 万吨聚醚胺项目 27,109.11 20,731.31 15,700.49
合计 27,109.11 20,731.31 15,700.49
注 1: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实施;
注 2: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3:本次募集资金未募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三、 本次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和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和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调
整项目投资总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投资 计划使用 预计达到可 项目投 计划使用 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总额(万 募集资金 使用状态时 项目名称 资总额 募集资金 可使用状
元) 金额(万 间 (万元) 金额(万 态时间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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