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与内容......3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4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式......5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5
第六章 附则......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良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业务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树立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与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及基金经理;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应及时向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提供经营管理、财务、诉讼等信息。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情况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应经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认可,要注意其是否同时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服务。如所聘用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同时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公司应避免因投资者关系顾问利用一家公司的内幕信息为另一家公司服务而损害其中一家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