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认为,致同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 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高烨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崔小丽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单世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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