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3) 执业资质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 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3、 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淑云,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会计师:郭锐,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三) 审计费用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 2024 年度相比,2025 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要求;致同所已购买足额赔偿限额的职业保险,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要求的情形。因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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