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彭勇先生、蒋娜女士、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生、陈宏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彭勇先生、蒋娜女士、傅冠军先生、周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小卓先生、汪志刚先
生、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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