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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5:48:30 股吧网页版
*ST天择: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适应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3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和其他董事共三名成员组成,其
他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其他成员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 4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委员会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 6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
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 7 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8 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审议对重大组织机构重组和调整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监督检查本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
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9 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 10 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略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 11 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投资项目
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初审。

初审通过后,投资评审小组对其提出的适时投资项目,应组织公司相
关人员组建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报告提交董事长
通过后,上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
果提交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 12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
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前三天

(包含通知发出之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
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 13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
数通过。

第 14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可以用视频、电话、
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如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则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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