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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广天择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
事会负责。
第 3 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4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 5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委员会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6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 7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4 条至第 6 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8 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9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根据董事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
的薪酬水平拟定和审查本公司董事的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或方案,
并对董事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
决定;
(2)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和审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
行评估,报董事会批准;
(3)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
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4)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考评;
(5)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7) 负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9)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0)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 10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本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需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需报经董
事会批准。
第 11 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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