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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21:55:29 股吧网页版
广州轻工资本市场扫货 逐步优化收购方案
来源:证券时报网

  今年5—10月,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连续在资本市场发起收购,其中未能如约一次,成功一次,正在接触一次。从这三次收购看,其收购策略有所优化,加强了对自身保护。

  今年5月份,广州轻工与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始接触,双方签署《协议书》,约定广州轻工以12.42元/股的价格受让宁波汉意持有的良品铺子7976.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9.89%),总交易金额约9.96亿元。协议明确广州轻工对标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要求宁波汉意于5月28日前配合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5月28日原计划签署正式协议的当日,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良品铺子创始人杨红春未按约定出席签约仪式,导致交易陷入僵局。7月14日因宁波汉意长期拖延履约,广州轻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其恶意违约,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宁波汉意持有的良品铺子7976.39万股股份(占其持股56.46%)。此次诉讼涉案金额为9.96亿元,诉讼请求包括继续履行协议、支付500万元违约金及承担诉讼费用。

  7月17日宁波汉意与武汉长江国际贸易集团(武汉国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相同价格(12.42元/股)向后者转让21%股份(7223.99万股),交易金额10.46亿元。此举被视为 “一股两卖”,直接引发广州轻工与武汉国资的控制权争夺。10月份,武汉国资与宁波汉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最终截止日到期,因协议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交易于当日终止。良品铺子公告称控制权仍归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广州轻工与对方的签约缺少牵制力,原计划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因交易未达成,广州轻工仅通过诉讼冻结对方股份并主张500万元违约金。支付方式单一,缺乏对交易进程的动态控制。由于协议被认定为“预约协议”,广州轻工无法强制对方履约,凸显条款设计的局限性。

  今年8月收购泰慕士时,广州轻工设定交割分三期执行:第一期30%(2.25亿元):在账户设立、文件签署等程序性条件满足后支付;第二期60%(4.5亿元):完成政府审批及深交所合规确认后支付;第三期10%(0.75亿元):股份过户及董事会改组完成后支付。将支付节奏与交易进程深度绑定,迫使原股东配合交割。如原股东违约导致控制权丧失,需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约1.5亿元),并赔偿律师费、诉讼费等实际损失。

  此外,还约定原股东放弃21.19%股份表决权,且3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5%,并支持广州轻工通过定增增持。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及其近亲属在持股超5%或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竞争性业务。

  对沧州明珠的收购,意向协议未明确支付方式,但强调“取得质权人同意后解除质押”为前提条件,隐含对标的方债务风险的规避。沧州明珠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

  广州轻工为广州国资委旗下企业,该公司收购节奏颇为迅猛,展现了其做大做强雄心。在资本市场收购中尝到挫折之后,很快优化了收购策略,能够采取一些措施约束对手行为,保护自身利益,不失为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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