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2024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
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 1,150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 71.3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1.15
亿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
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4 年
度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公司,并且能够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依照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意见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该机构独立、客观、严谨的职业素质和扎实、深厚的专业水平,能够胜任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的会计师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并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在普华永道中天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五、总结评价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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