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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