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公司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即将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届满,为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决定变更营业期限为长期。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事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第一条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经中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三条 股 4001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通股 4,001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
均按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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