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0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
到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24 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53,191,562.27 元,202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9,639,133.43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0.00 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616,594,255.88 元 , 扣 除 2024 年 对 2023 年 度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人 民 币
143,761,030.00 元,母公司 2024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722,472,359.31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12,684,500 股 ,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03,171,125 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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