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升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信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切实可行地为公司创造可持续价值,以及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公司应当遵循整体性原则,循序推进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的基础上。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持续性、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以长期发展为导向,避免过分追求短期利益,从而保持公司市值的稳定和增长。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六)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秘办是市值管理的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级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 工作职责
(一)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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