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 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4.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一、股东会的决策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董事会的决策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三、经理的决策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七条 公司进行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
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按照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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