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代码:603707 股票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 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 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
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 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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