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截止2024年12月
首席合伙人 杨雄 66人
合伙人数量
截 2024年12月 注册会计师 300人
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0人
43,506.21万元
业务收入总额
(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
2024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9,244.8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22,572.37万元
客户家数 125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
涉及主要行业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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