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 万元
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及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姓名 职务 核过上市公司审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徐德盛 项目合伙人 2015年 2007年 2015年4月 4年 超过 10家
郑振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3年 2011年 2021年4月 3年 6家
王其超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年 1998年 2009年7月 3年 超过10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三)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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