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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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03
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
议案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7
议案四:《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8
议案五:《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3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议案七:《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5议案八:《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6议案九:《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2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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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 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3.公司董事会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4.本次会议有关程序及会务方面的事宜由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 2 名,由 2 名股东代表组成;设监票人 2 名,由
1 名监事代表和 1 名见证律师组成,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股东发言前应向证券投资部登记,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证券投资部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且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大会召开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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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4 点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 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利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出席人员
2025 年 5 月 9 日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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