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福良,男,现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64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曾获浙
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1984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湖州汽车运输总公
司,担任计财处会计、副处长、处长;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8 年 1 月至今兼任湖
州恒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9 月 15 日至今担任德宏
股份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包括:湖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共湖州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纪委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委、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
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 参加
独立 薪酬
本年应 审计 提名 董事 股东
董事 亲自 委托 与考
参加董 缺席 委员 委员 专门 大会
姓名 出席 出席 核委
事会次 次数 会次 会次 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员会
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陈福
8 8 0 0 6 1 0 2 2
良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