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水集团”)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蓝墨 7 号”)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
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
签署生效后终止。解除原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张世豪、张琳,张蕾、蓝墨 7 号、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
享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墨 8 号”)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变动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系
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王菟莹承诺,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继续参照原一致行动关系遵守对股份转让的有关条款,与原一
致行动股东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王宗辉、徐云、
王开拓、赵绍满、张琳及其一致行动人蓝墨 7 号的告知函,经友好协商,张世豪、
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蓝墨 7 号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了
《解除协议》,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签署生效后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世豪、张琳,张蕾、蓝墨 7 号、蓝墨 8 号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及相应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履行情况
2018 年 6 月 12 日,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就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自愿保持一致行动。
2022 年 5 月 17 日,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与蓝墨
7 号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蓝墨 7 号加入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已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无条件与上述各方保持一致行动。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与蓝墨 7 号构成一致行动人。此外,张蕾为张世豪之女、张琳之妹,蓝墨 8 号为张氏家族其他成员持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张蕾、蓝墨 8 号与张世豪、张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王菟莹为王开拓之女,亦与王开拓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5.82%的股份。
在《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存续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保障了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为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稳定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解除原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自 2019 年 1 月上市以来,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亦已逐渐成熟且稳定。
同时,随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离开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岗位已久。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及其一致
行动人蓝墨 7 号经友好协商达成合意,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共同签署《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项下各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在处理须经宁水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事项以及宁水集团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时无需再保持一致行动,各方应各自按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宁水集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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