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
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542,816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3,242,000 股变更为 201,699,184
股。
股份注销日:2025 年 4 月 15 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02,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2%,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11.04 元/股,回购的最低
价格为 8.91 元/股,回购均价为 9.9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38,851,263.91 元人
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 1,542,816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就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回购股份 1,542,816 股的申请,注销日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542,816 股,由 203,242,000
股变更为 201,699,18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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