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苏 州 纽 威 阀 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建立本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是 指 公 司 通 过 便 利 股 东 权 利 行 使 、信 息 披 露 、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
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
讼或仲裁、管理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六) 企业文化建设;
(七)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 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等。
第 七 条 公 司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自 律 规 则 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第 九 条 公 司 发 生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应 该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的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第 十 条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路 演 、分 析 师 会 议 等 方 式 ,沟 通 交 流 公 司 情 况 ,回 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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