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审计报告
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容诚审字[2025]215Z077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7 母公司利润表 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 7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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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 215Z0771号
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机械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7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东吴机械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7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吴机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吴机械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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