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
(1) 公章:刻有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全称的印章,是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登记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 法人章(私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字的专用章;
(3) 法人签字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草签笔迹样式的印章;
(4) 财务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及财务专用字样,用于财务业务范围用章。
(5) 部门业务章:刻有部门名称的印章,适用于公司内部业务洽谈、调度等行为使用的印章;
(6) 合同专用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构成合约关系时而使用的印章;
(7) 其他公司、子公司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及电子印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室或总经办负责公司公章、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合同专用章、法人签字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
见附件印章使用管理流程图)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保管、管理
第八条 印章的刻制、启用:
(1) 各类印章刻制由公司/子公司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总经办或总经办委托子公司人资行政部门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 刻制完成后,印章须上交总经办,由总经办行文并下发至各中心、部门和下属公司领导,通告新部门的设立,由印章责任人签署《安记印章管理使用责任书》后方可正式启用。
(3) 各中心、部门、子公司印章统一由各中心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向公司签署《安记印章管理使用责任书》领取,中心、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印章保管:
(1) 各类印章的保管,由指定专人负责,须放置在加锁柜子或放到保险柜中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由两个人分别保管。
第十条 印章使用的管理:
(1) 使用范围
①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各类材料,开具介绍信等,应当加盖
公司公章;
②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合约等,应当加盖合同专用
章;
③ 有关公司内部业务的文件,应当加盖部门业务章。
④ 支票、发票、对账单及银行往来文件等,应当加盖财务专用章或
法人私章;
⑤其他印章根据业务需求,经法人批准或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2)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与法人签字章使用规定:
① 由董事长办公室或总经办管理印章使用和审批流程如下:
用印人填写《安记印章使用申请表》→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审核→
总经办法务人员审核(或有)→总经办负责人(或者指定负责人)
审核→印章管理人盖章(印章管理人需保存申请表);
② 自行管理印章的中心、部门、子公司用章审批流程如下:
用印人填写《安记印章使用申请表》→中心、部门、下属公司负责
人或授权人审核→印章管理人盖章(印章管理人需保存申请表);
③ 如需加盖公章的文件有涉及专业部门的,盖章前印章保管人有权
要求文件提交专业对口部门审核。
(3) 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规定:
① 各部门使用合同专用章流程如下:
用印人填写《合同签约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
→法务审核→总经办负责人(或者指定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
或授权人审批;
② 已加盖各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合同文本格式的使用流程如下:
用印人填写《合同签约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
核→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4) 严禁使用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一经发现将对相应的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印章管理人、公司负责人、督导加以处罚,处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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