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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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56003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560033 号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 2015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 号文《关于核
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36,442,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6,557,7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36,557,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 D-003 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857,357.71 元,累计利息收入 25,197,378.70
元;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624,026.51 元(含 50 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0,193,877.00 元(含 5,820.19 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1,561,201.70 元,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3500101040026941 2015/12/07 于 2019 年注销
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 13511501046666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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