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8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16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准则解释17号及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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