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新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编制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111,614.76 8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 37,000.00
合计 148,614.76 124,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及项目公司(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开发区青口盐场,总建设规模为 220MWac,直流侧 280MWp,交流侧 220MWac,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
(1)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
在全球气候变化不断加速、环境问题愈发紧迫的大背景下,中国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是出于响应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等多方面的考虑。2020 年 9 月 22 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
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作为主要目标。
在此背景下,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实施本项目积极投资建设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是顺应我国能源发展转型升级的切实行动,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和效能,还能为加快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把握光伏电站行业的发展机遇
21 世纪以来,全球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基本趋势是实现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的转变,最终进入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能源时代。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性、清洁性、长久性等优点,将是引领全球能源革命的主力军。在全球能源转型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光伏电站行业的快速发展系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国持续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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