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40.0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75,000.00万元,均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7元,发行数量为67,750,677股。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4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指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滨海40.00%股权对价,即75,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故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指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滨海40.00%股权对价,即75,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江苏新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大唐滨海40.00%股权,根据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11月15日向大唐滨海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588400397F)及大唐滨海最新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大唐滨海40.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额 470,821.72 459,146.84 446,616.53 431,621.87 473,709.88
负债总额 312,457.40 318,529.56 312,299.94 232,458.32 303,338.45
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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