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配合国信扬电 2×100 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扬电三期项
目”)实施需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昊扬”)拟移除移建部分布置在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扬电”)厂区的光伏项目,该事项对新能昊扬造成的损失由国信扬电向其进行补偿。本次移除移建损失以评估结论为依据,金额为 47,020,015.69 元,由国信扬电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新能昊扬;若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 10MWp 移建并恢复发电的,国信扬电按照差异容量以最高 400 万元/MWp 现金补偿给新能昊扬,该部分补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
国信扬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国信扬电受
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7,484.74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前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信扬电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昊扬,其中,公司持股 51%,国信扬电持股 49%,并由新能昊扬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了国信扬电厂区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昊扬光伏项目”、“扬厂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国信扬电厂区内,项目总容量约 20.23MWp。
2025 年 2 月 26 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发“十五五”中后期保
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70 号),确定扬电三期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方案。
扬电三期项目拟建于国信扬电厂区内,规划建设厂址与已投产昊扬光伏项目的部分建设地点重合,为保障江苏省“十五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推进扬电三期项目实施,新能昊扬配合移除布置在扬电三期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内的约 15MWp 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将其中约 10MWp 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移建至国信扬电厂区内其他区域。
新能昊扬拟就上述事项与国信扬电签署《国信扬电厂区光伏项目部分容量移建补偿协议》。本次移除移建损失以评估结论为依据,金额为 47,020,015.69元,由国信扬电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新能昊扬;若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 10MWp移建并恢复发电的,国信扬电按照差异容量以最高 400 万元/MWp 现金补偿给新能昊扬,该部分补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昊扬与国信扬电签署补偿协议。表决结
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申林回避表决。
国信扬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信扬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信扬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219206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
法定代表人:邵衍伟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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