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
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质量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信永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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