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2号)。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晨丰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和上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证发[2025]58 号)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
行人自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
间的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业绩情况
公司 2025 年 1-6 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58,024.11 62,601.82 -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6.65 1,121.02 2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31.65 657.54 41.69%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7 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7 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 0.95 增长 0.22 个百分点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变动比率
总资产 364,407.90 365,341.43 -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515.78 118,542.88 -1.71%
注:以上 2024 年 1-6 月和 2025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由上表,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8,024.11 万元,同比下降 7.31%,
主要系公司照明板块业务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6.65 万元,同比增长 2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31.65 万元,同比增长 41.69%。公司未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等重大不利变化。
二、其他会后事项说明和承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没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会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事项,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发行人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没有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3、发行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 2024 年业绩变化情况及原因详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