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筱楠)
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筱楠女士,汉族,1967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4 年 9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沈阳财经学院讲师;1996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沈阳大学讲师;2003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沈阳
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沈阳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 2024 年度出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倪筱楠 13 13 0 0 否 6
根据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客观谨慎地思考,从专业角度与现实情况出发,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投出弃权票或反对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召集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中小股东普遍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期待和关注点。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中,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在新业务方面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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