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东方证券”)接受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 2
一、保荐机构名称 ......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3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五、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 7
六、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11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八、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4
九、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5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 16
十一、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32
十二、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3
十三、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4
十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34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东方证券指定张桐、许恒栋二人作为晶华新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MITH ADHESIVE NEW MATERIAL CO.,LTD.
证券简称 晶华新材
证券代码 603683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89号
注册资本 26,249.9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783207XJ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日期 2006-4-19
上市日期 2017-10-2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37弄8号楼1702室
联系电话 021-31167522
传真电话 021-31167528
公司网址 https://www.smithcn.com/
电子邮件 https://jhxc@smith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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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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