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37,662.26 32,000.00
2 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 18,415.00 18,000.00
3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17,202.40 9,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17,500.00
合计 90,779.66 77,00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7月1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连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 22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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