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注销数量:合计 764,000 份,其中,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未申请行权而注销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为 690,000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4,000 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未申请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690,000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74,000 份,合计 764,000 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就
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
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13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未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
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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