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首次授予 511.00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 18.00 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首次授予 110 人,预留部分授予 8 人;
股票期权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10 元/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 OA 系统公示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29 日。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
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26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符合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 5,120,000 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8 名
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 180,000 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1.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10 人;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00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8 人。
(二)本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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